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即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核查时间: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1、考生向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省年考试成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样式附后);2、《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核查结果公布时间:试卷在省评卷的,省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表》后,在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日期后60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卷的,报人事部考试中心核查,并由省资格考试中心得到回复后即予答复。
注:1、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3、“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4、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部考试中心,待收到部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遗失证书如何补办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三、资格审核
二级建造师考试除了小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查以外,大部分省份均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核。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审核时,新考生需要进行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审核。按照提交报名材料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二、报考“(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核
二级建造师考试除了小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查以外,大部分省份均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核。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审核时,新考生需要进行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审核。按照提交报名材料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二、报考“(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五、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即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核查时间: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1、考生向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省年考试成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样式附后);2、《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核查结果公布时间:试卷在省评卷的,省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表》后,在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日期后60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卷的,报人事部考试中心核查,并由省资格考试中心得到回复后即予答复。
注:1、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3、“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4、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部考试中心,待收到部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二级建造师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题型 | 题量 | 作答方式 | 满分 |
---|---|---|---|---|---|---|---|
公共科目
(必 考)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5月22/29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70 多选25 | 在答题卡上作答,用2B铅笔填涂 | 12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4:00-16: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60 多选20 | 10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六选一) |
建筑工程 | 5月23/30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案例 |
单选20 多选10
案例4 |
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
120
案例题80分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公路工程 | |||||||
矿业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