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二级建造师免考条件
某些考生可以通过部分条件免考1~2二级建造师各科目,这些条件被称为免考条件,2021年二级建造师免试条件可先参考去年内容,具体如下:
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简介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
三、二级建造师考试指南——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一般为考前15天左右开始,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登录报名官网进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流程
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需登录报考官网,具体步骤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各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官网)“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二级建造师考试页面
2.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3.填写完成后进行信息核对,核实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即可。
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虽然简单,但是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
1、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
2、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
3、部分省市的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信息填写时,需要注意证件号的输入方式,有的会要求证件号不要输入全角字符
4、二级建造师的准考证打印一般都要求使用A4纸打印
5、服役部队的军人在打印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准考证时,需要将军官证或护照的报考号输入才可打印
6、注意打印入口下方的咨询电话,记下来,有什么不明白或解决不了的,要及时联系考试中心的服务人员。以免耽误考试
7、报名信息表中的姓名栏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四、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五、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