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3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案例二】
背景:
某市高层商业大楼项目由远华房地产集团公司投资开发,总建筑面积12万m2,业主委托了某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该工程由某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经业主同意后,该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该项目空调安装工程分包给某专业空调安装施工单位。该工程自2014年5月上旬动工,在2015年8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015年10月1日交付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建设、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验收。
事件2:空调安装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将工程有关资料交监理单位汇总。
事件3:建设单位在2015年10月5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对室内环境分别检测了氡、甲醛、苯、氯、TVOC等5项污染物的含量。
问题:
1.针对事件1,,该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组织中有何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分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3.事件3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4.进行甲醛、苯、氨和TVOC浓度检测时候应注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