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5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二级建造师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题型 | 题量 | 作答方式 | 满分 |
---|---|---|---|---|---|---|---|
公共科目
(必 考)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5月22/29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70 多选25 | 在答题卡上作答,用2B铅笔填涂 | 12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4:00-16: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60 多选20 | 10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六选一) |
建筑工程 | 5月23/30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案例 |
单选20 多选10
案例4 |
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
120
案例题80分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公路工程 | |||||||
矿业工程 |
二、从业方向: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三、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二级建造师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题型 | 题量 | 作答方式 | 满分 |
---|---|---|---|---|---|---|---|
公共科目
(必 考)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5月22/29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70 多选25 | 在答题卡上作答,用2B铅笔填涂 | 12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4:00-16: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60 多选20 | 10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六选一) |
建筑工程 | 5月23/30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案例 |
单选20 多选10
案例4 |
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
120
案例题80分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公路工程 | |||||||
矿业工程 |
五、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即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核查时间: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1、考生向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省年考试成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样式附后);2、《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核查结果公布时间:试卷在省评卷的,省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表》后,在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日期后60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卷的,报人事部考试中心核查,并由省资格考试中心得到回复后即予答复。
注:1、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3、“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4、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部考试中心,待收到部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