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2021二建报名中,考生在报考之前要提前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工作年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一般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注: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二、报名流程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主观题部分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开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前,应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部分答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且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答题卡方法
1.考试时,应考人员首先应在试卷上填写工作单位、准考证号和姓名。然后在答题卡上,使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每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同时涂黑对应的考试科目的信息框。
2.考试时,要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对应题号下涂黑所选信息点。注意不要错位。
3.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为准。可以先在试卷上作答,然后集中填涂答题卡。
4.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四、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政策导向
◆从执证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因此该证书是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执业资格证书。
2017年7月建设部公布153号令明确指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司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造师证书--即持证范围扩大。
◆从职业资质上:
目前已有多省职业资格与职称挂钩,证书价值提升。
12省明确二建职称效力等同于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