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简介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
三、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四、二级建造师报名信息修改
供大家参考,同时由于各省市二级建造师报名情况不一样,具体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网为准。
(1)考生注册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一旦录入系统,注册信息不予修改。考生网上报名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
(3)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移动电话(手机)、电子照片”属于可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需要在人事考试网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4)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的注册信息,如用户名、登录密码、报名序号等请牢记。
(5)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五、报考二级建造师学历不够怎么办?
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需要具备中专及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如果你的学历不够,怎样才能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那?
如果你的学历不够,可以通过成人高考、自考等方式考取学历。
国家承认学历有哪些呢?如下:
1.经过高校招生考试并被高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2.经过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持有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3.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5.部队院校毕业证书应是总参和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发的毕业证书;
6.党校毕业证书应是教育部颁发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7.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如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等。
注:我国现行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除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之外还有四个类型:依次为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
六、遗失证书如何补办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