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2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二级建造师是建造师资格制度的其中一个资格类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2021二建报名中,考生在报考之前要提前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工作年限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一般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注: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二、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三、二级建造师报名资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四、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项考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注意:
1、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中等专科学历不包括职业高中、技校)。
2、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工作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各地报考条件略有不同,请以当地考务文件为准!考生可查看当年各省具体考务通知,同时顿学在线也将及时更新各省报名条件信息。
五、报名流程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六、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