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6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二级建造师是建造师资格制度的其中一个资格类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一、报考流程
一、填报信息
报名期间,登录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浏览器选择: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
2.网上报名入口:登陆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可进行报名。
3.网上填写报考申请表
二、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一般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三、打印报名表及审核盖章
使用A4纸下载打印《市____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牢记报名序号。
3、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四、现场资格审核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考友可想看当年报名公告。部分省份查分后还需资格审核。
五、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二级建造师考试指南——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领取时间各个省份不一,一般为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后3个月左右;实行电子版合格证书的省份,一般在成绩公布后半个月左右即可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具体详情可关注各省人事考试网。
证书领取方式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书。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注意:另有部分省份实行电子版证书,考生在成绩查询后半个月左右即可上网自行打印电子版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明,其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资格审核
二级建造师考试除了小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查以外,大部分省份均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核。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审核时,新考生需要进行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审核。按照提交报名材料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二、报考“(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六、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