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二级建造师是建造师资格制度的其中一个资格类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指南——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二级建造师考试证书领取时间各个省份不一,一般为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后3个月左右;实行电子版合格证书的省份,一般在成绩公布后半个月左右即可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具体详情可关注各省人事考试网。
证书领取方式
二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书。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注意:另有部分省份实行电子版证书,考生在成绩查询后半个月左右即可上网自行打印电子版二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明,其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报考流程
一、填报信息
报名期间,登录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1.网上报名浏览器选择: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
2.网上报名入口:登陆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可进行报名。
3.网上填写报考申请表
二、上传照片及审核
按要求上传照片,如照片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上传。一般要求:本人近期(半年内)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蓝色背景、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
三、打印报名表及审核盖章
使用A4纸下载打印《市_____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资格审核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牢记报名序号。
3、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四、现场资格审核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下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上述证件、证明均须原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考友可想看当年报名公告。部分省份查分后还需资格审核。
五、网上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使用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四、报名流程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网上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清晰证件照,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文件小于30k)(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如有不相同,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五、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六、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增项考试: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注意:
1、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中等专科学历不包括职业高中、技校)。
2、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工作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各地报考条件略有不同,请以当地考务文件为准!考生可查看当年各省具体考务通知,同时顿学在线也将及时更新各省报名条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