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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光县二建建造师考试时间在几月份,工作年限有要求吗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2021年东光县二建建造师考试时间在几月份,工作年限有要求吗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

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一般在考后四个月开始领取,各地领取时间不同。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即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核查范围仅限于:

(1)主观题试卷。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异议不属于核查范围;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无考试成绩的;

(3)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核查时间: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核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1、考生向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省年考试成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一份(样式附后);2、《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交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核查结果公布时间:试卷在省评卷的,省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表》后,在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日期后60天内给予答复;试卷由国家统一评卷的,报人事部考试中心核查,并由省资格考试中心得到回复后即予答复。

注:1、考生对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以网站公布合格标准时间为准)办理查卷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2、查卷是指查卷申请人在答题纸或答题卡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观题成绩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

3、“单位意见”中的“单位”指考生所在单位。

4、此表由各市人事局考试机构或考生本人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评阅的试卷,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60天内给予答复;全国统一评阅的试卷,省人事考试局自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部考试中心,待收到部考试中心回复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级建造师


、资格审核

二级建造师考试除了小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查以外,大部分省份均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核。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审核时,新考生需要进行审核,老考生不需要审核。按照提交报名材料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二、报考“(增项)”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相应专业〈增项〉”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三、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考评结合”考试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考评结合”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6.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遗失证书如何补办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二级建造师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总之,报考二级建造师是个不错的平台,不仅可以学习专业知识,还能考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受益终身!如果你有想法,那就给自己一个目标,赶紧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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