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重庆、贵州、山西、江西、江苏等地发布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无一例外,学校应承担指导责任,要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制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一、培训教材及教学内容:
本课程涵盖了与家庭(亲子)教育密切相关的学科的最新理论和概念,特别是突出了注册家庭教育教师实践所需的质量和能力的培训和培训。培训教材编制的《注册家庭教育教师指定专用教材》。整本教科书分为三个模块38章,共140多万字。家庭教育导师三级课程的学习培训:
1、家庭教育的基础知识(50万字)
(1)胎养、胎教与优生学;婴儿智慧研究
(2)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成长危机;青少年行为和犯罪
(3)应试教育;创新教育;金融教育;就业、就业和创业教育;
(4)情商教育;励志教育;道德教育;汉学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5)爱情教育;性问题与性教育;
(6)孝道护理和老年人心理教育;临终关怀教育
2.家庭教育实践技能(40万字)
(1)蒙特梭利教育技能;
(2)道德成长教育;心理成长教育;行为成长教育;
(3)行为变化技术;全脑学习技术;人际交往分析练习。
3、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40万字)
(1)中国家庭教育;西方家庭教育;
(2)心理社会学;发展心理学;发展心理社会危机;
(3)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规范。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5)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汇编、相关知识、答疑解惑。
二、考核及待遇:
综合计算机网络考试120分钟,家庭教育导师初级/中级课程(基础知识/实践能力);
2.家庭教育导师高级课程(理论研究)需撰写论文考核。
3.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网络计算机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提取,按标准答案进行评分。考试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
4.论文写作考核采用开卷考核。论文写作考核结果采用100分制,达到 60分以上者合格。
三、国家助推,社会共识:2017年 1 月明确指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础。2021年 10 23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意味着社会对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的需要已迫在眉睫,而家长“持证上岗”业已成为发展的趋势。
四、《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协调社会资源,协调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的日常事务。同时,明确规定妇女联合会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建立良好家庭传统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渠道组织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建立良好的家庭传统,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同时,还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团组织、社会组织应当将家庭传统建设纳入单位文化建设,支持职工参与相关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