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5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宁建(消)发〔2021〕8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宁建规发〔2021〕1号)和《关于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换证名单的通知》(宁建(消)发〔2021〕1号)要求,我厅对部分申请调整审查范围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了审核确定,现将审核确定后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及审查范围予以公布,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即日起生效。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和数字化审图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禁超资质审查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开展审查工作。审查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如实反映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勘察设计规范等问题,并承担审查责任。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市场质量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力度,推动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