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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
碳排放管理师 时间: 2021-12-29

从宁夏推进能源转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瞄准能源产业发展前沿、立足宁夏发展需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助推宁夏能源转型发展驶入快车道。这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第一次专门为一个省区出台能源转型发展支持政策。

  宁夏于2012年便成为中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主动走上清洁能源发展之路,并开发建设了一批大型现代化能源项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煤、电、化、新能源产业链。2019年,宁夏成为国内首个风、光发电负荷超过用电的省区。2020年,清洁能源产业被确定为九个重点产业之一。

  据了解,《实施方案》提出5个方面17条具体任务,确定了绿色发展、低碳转型、节约优先、创新引领4条工作原则,明确提出到2025年,宁夏能源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55%,发电量占比超过30%,单位GDP能耗下降15.5%,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新增能源需求全部由非化石能源满足。

  同时,《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宁夏发展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差别化政策支持方向,提出支持宁夏“三绿”发展、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等项目,培育壮大光伏和风电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延长新能源产业链。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主席赵永清表示,这些项目将为宁夏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大基地”、构建清洁电力“大电站”、发展清洁绿氢“大产业”,闯出一条“三绿”发展新路子,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据介绍,宁夏党委、政府已研究印发《关于推动能源转型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27项任务举措,建立责任、政策和项目3个清单,构建起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1+N+X”支撑体系。今后,宁夏将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坚持规划引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统筹区内外市场的原则,有序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园区化、集约化开发,积极推动“光伏+”融合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稳步推动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调节能力,保障新能源安全开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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