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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加强对绿色低碳建材使用情况的督促和检查
碳排放管理师 时间: 2022-07-22

日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在本市民用和工业建筑中进一步加快绿色低碳建材推广应用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的相关举措自 2022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通知》指出,上海市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中将鼓励广泛使用绿色低碳建材。2023年1月1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政府(国企)投资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在预拌混凝土材料、混凝土预制构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预拌砂浆和建筑涂料等方面全面使用绿色低碳建材。

2023年4月1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政府(国企)投资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玻璃、管道等方面全面使用绿色低碳建材。

《通知》要求,对(国企)投资的民用和工业建筑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绿色低碳,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在项目设计环节,明确绿色低碳建材使用要求,组织设计单位编制绿色低碳建材相关设计文件;在项目施工招标环节,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明确使用绿色低碳建材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将施工单位采购的绿色低碳建材纳入项目管理流程,加强绿色低碳建材采购各环节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工程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绿色低碳建材使用相关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并建立绿色低碳建材使用专项资料档案。

同时,上海将加强对绿色低碳建材使用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并按照国家或上海市绿色(低碳)建材相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抽检,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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