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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消防设施操作员

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组织符合条件的鉴定站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内容

鉴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

职业方向: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鉴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二、鉴定机构

参加本次鉴定的机构有:

内蒙古鉴定站、辽宁鉴定站、上海鉴定站、福建鉴定站、江西鉴定站、山东鉴定站、广西鉴定站、重庆鉴定站、贵州鉴定站、陕西鉴定站、宁夏鉴定站。

三、鉴定对象

符合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中级报名条件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日上午8时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8时,其中补考考生报名时间为1日至3日,新报名考生报名时间为4日至8日。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资料

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八、鉴定标准

此次考试按照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技能标准》执行。

九、鉴定时间

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具体时间根据各鉴定站开考时间为准。

十、鉴定费用

具体以当地鉴定公告为准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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