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近日发布了关于对有关涉及补考迁移消防设施操作员考生进行登记的公告,下面一起来了解详情:
关于对有关涉及补考迁移考生进行登记的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全国统考职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时限为自成绩确认当月起12个月,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申请一次补考。
目前,因我站升级改造从2023年12月1日起暂定日常鉴定工作,补考报名窗口暂时关闭,对部分成绩保留期限即将到期考生补考报名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此,我站将对该部分考生统一登记,进行迁移,延后补考期限。请补考时间截止日期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即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的未报名参加过补考的考生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16时30分之前。考生登记材料上传鉴定站咨询邮箱。理论考试合格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符合补考资格的考生,可于鉴定站恢复鉴定工作之后,自行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补考窗口正常报名,无需登记。
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登记考生所需上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联系电话。
2.本人成绩界面截图。
3.补考考生截止时间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