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执业药师新注册方式公布了
全国执业药师考试网 时间: 2021-09-10

     长期以来,人们对药师的认识一直处于抓药阶段,相对于医生来说,药师往往不受重视。但是实际上药师和医生一样重要。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药师的不断改革,药师的地位悄然发生了变化,机遇也越来越多。近期,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告可知: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并废除了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

       详情内容如下:

 

image.p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关于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注册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9〕439号)同时废止。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国家药监局

© 执业药师考试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