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0 来源:二级建造师网
导读: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9、30日(北京、四川、河南、吉林、海南、西藏为5月22、23日)。二级建造师是建造师资格制度的其中一个资格类别,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一、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时间、题型、题量、分值见下表
二级建造师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题型 | 题量 | 作答方式 | 满分 |
---|---|---|---|---|---|---|---|
公共科目
(必 考)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5月22/29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70 多选25 | 在答题卡上作答,用2B铅笔填涂 | 12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4:00-16:00 | 单选 多选 | 单选60 多选20 | 10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六选一) |
建筑工程 | 5月23/30日 | 9:00-12:00 |
单选 多选
案例 |
单选20 多选10
案例4 |
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
120
案例题80分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公路工程 | |||||||
矿业工程 |
三、二级建造师报名信息修改
供大家参考,同时由于各省市二级建造师报名情况不一样,具体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网为准。
(1)考生注册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一旦录入系统,注册信息不予修改。考生网上报名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
(3)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移动电话(手机)、电子照片”属于可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需要在人事考试网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4)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的注册信息,如用户名、登录密码、报名序号等请牢记。
(5)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四、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注册周期: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下载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二级建造师报名信息修改
供大家参考,同时由于各省市二级建造师报名情况不一样,具体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网为准。
(1)考生注册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一旦录入系统,注册信息不予修改。考生网上报名表未打印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身份证号、姓名除外)。
(2)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细致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
(3)信息项中“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移动电话(手机)、电子照片”属于可修改的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需要更改照片的或报名信息表已打印需要修改以上重要信息的,需要在人事考试网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现场申请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其余报名信息不影响报考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考信息修改。
(4)缴费之前,请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的准确性,一旦缴费成功,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现场资格审核期间,一律不予修改信息。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报名的注册信息,如用户名、登录密码、报名序号等请牢记。
(5)报名信息请仔细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由考生自负,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予退回。
六、二级建造师免考条件
某些考生可以通过部分条件免考1~2二级建造师各科目,这些条件被称为免考条件,2021年二级建造师免试条件可先参考去年内容,具体如下:
为体现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的精神,对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3)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